经审工作是工会组织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保障,为了给工会经审工作树立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制度保障,全总和省总制定了各种关于经审工作的规章制度,下达了经审工作的各种文件指示,市总工会也出台了细化的政策指导和业务规范。基层工会组织通过这些规章制度开展经审工作,经审工作在基层工会组织正逐步规范化起来。
在实际开展经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由于种种局限性和特殊性的存在,作为工会经审工作的最底层环节,也是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与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依然存在一定差距,还有待加深和提升。现将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以及思考应对举措成文如下,希望对完善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有帮助。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工会领导权利相对集中,却缺乏对经审工作监督约束作用的深刻认识,把经审工作当成儿戏糊弄,造成一些严重违规违纪现象出现。例如:1.相对于县区级总工会而言,作为乡镇街道工会,村级和企业工会处在“三级”、“四级”工会的末端,处在基层工作的最前沿,同时也处在监督工作的最边远位置。2.于此同时,一些基层工会领导紧握大权,形成了报批与审核集于一身的弊端,又缺乏有效经审监管,就很容易出现问题。3.由于经审工作严肃不起来,极个别的基层工会领导在工会经费使用,申报困难职工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确有存在。
(二)经审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相对专业的经审财务管理人员,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对工会工作消极怠慢,欠缴与挪用工会费用情况真实存在。例如:1.从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看,相当一部分基层企业工会没有成立经审组织,有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即便是成立经审组织,也形同虚设。这就造成一些企业工会专项费用被侵占,靠造假账虚开来做表面文章,侵占了广大基层员工的权益。2.有些经审人员是由企业财务人员兼任,自己给自己做账,监督作用难以体现。另外,许多单位设有经审组织,也配备经审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无法从根本上履行经审人员的工作职责。3.有的经审财务人员虽然懂财会业务,但缺乏经审工作必须具备的专门知识,难以开展行之有效的工作。4.部分单位在对经审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培养机制上不够重视,经审人员缺乏提升自己的空间,缺乏主动提升的后劲,经审专业人才缺失造成经审工作发展滞后。
(三)同级审计缺乏有效的规范,加上执行疲软,造成同级审计难奏效。《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委员会与同级经审会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工会经审会的主要任务是“审同级”。但是,现行的经审工作体制,决定了在工会内部难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导致经审组织监督同级工会一把手缺乏行之有效的执行力度。经审干部有顾虑,经审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就打折。
(四)全总和省总关于工会经审工作的指示,为基层工会开展具体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是一些基层工会固化模式,在具体工作中缺乏对工作的创新。一些基层工会的经审工作,只是笼统走程序,做表面文章,无法与实际工作中的情况结合起来。基层工会经审组织面对的是最基层的工作,在开展工作时要创新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履行自己的职责。例如:基层工会因为人员配置不健全,造成经审难以形成监督作用,我们完全可以引入基层工会委员加入,作为监督员行使有效监督权利。部分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与制度建设、创新工作、健全组织上缺乏与实际工作挂钩的改进举措,相关规定越往下越脱钩,无法开展有效工作,造成工会基层经审工作有名无实。
二、反思与应对举措
(一)破解基层工会经审难题,必须发挥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有效作用。由于基层工会配置不够健全,往往基层工会组织就极个别领导说了算。可以通过以下工作来完善:1.在基层工会无法在短时间内配置全额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工会会费的使用,工会专项款的使用必须经过职代会的投票认可,在大多数职代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工会领导才能动用工会经费。2.基层工会的年度预算和结算必须拿出来经职代会审核,对困难职工的申报和救助,要在内部经职代委员小组的审核确认,杜绝工会领导一人说了算,报批和审核一人干的情况出现。3.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者工作得不到广大职工认可的工会领导,职代会在上级工会监督下,行使罢免权。
(二)完善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强化经审工作实际效力,通过业务学习和激励举措,不断提高经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可从如下工作加强:1.对工会工作实行经审考核一票否决制,以此加强经审工作的实际效力,对于一些采取消极抵抗,背地里做假账捣鬼的不负责任企业,采取经审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资格。2.基层工会的经审专业人员,要相对独立只对上级经审委负责,经审工作接受上级经审委的垂直领导,对于财务经审情况可以直报上级经审委。3.各级工会组织要最大可能配齐专职专业经审工作人员,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副职配备,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序列,要为工会经审工作人员提供良好发展前景。4.要在所属企事业工会范围内,开展竞赛活动,定期举办工会专兼职财务人员和经审会成员学习班,不断提高经审人员业务素质,通过相互学习和借鉴提升经审工作整体素质。
(三)经审工作负责人是同级工会的主要监督人,对本级工会财务管理透明与经审监督等负有权责明确的责任。基层工会的经审小组,是本级工会的监督者,必须承担起监督和审计的责任,基层经审会负责人必须履好职,负好责。因而,一旦本级工会的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本级工会费用使用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而未能及时发现,本级经审组和经审负责人要负有重要责任,要与工会主要领导一起被问责。另外,县区级总工会的经审委要采用适时抽查一定比例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方式,来制约和监督基层经审工作。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和奖惩体系,把本级经审工作,以及上下级经审工作有效对接在一起。
(四)各基层工会组织要根全总和省总关于经审工作的指示,结合基层经审工作的特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创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新模式。通过不断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经审工作的新问题,全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解开基层工作死结,理顺基层工作思路,为其开展基层经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发现一批优秀基层工会经审先进单位,推动基层经审工作提速发展,以先进经审工作单位为基点,把先进经验传递出去,把好工作方法,好工作模式推广开来。同时,基层经审干部要自觉提升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以满足和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工作发展的要求,来培养创新工作热情。
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经审工作是否能做好,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保障,这关系到工会组织的信誉,更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因而,探寻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经审工作整体的相对完善,是各级工会组织一个急需应对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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