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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罗庄:工资集体协商惠及职工 连续三年在临沂市夺冠
发布时间:2014-05-27   点击数:  字号: T | T

    近年来,临沂市罗庄区总工会积极作为,较好地实现了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持续发展、深化发展。截至目前,罗庄区拥有基层工会1469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1099家,占全区建会企业的86%,覆盖职工9.86万人。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17份,通过协商,职工工资平均增幅达到10%,最高达15%。世界500强企业在罗庄区1家,已率先签订集体协议。该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市一等奖。


    注重整合力量,着力形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格局。罗庄区总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中积极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及时组建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罗庄区进一步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相关部门分工。罗庄区总根据《三年规划》工作要求,开展了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的专项调研,掌握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召开政府与工会、劳动部门三方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全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定下发《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


    注重典型引路,着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工作中,罗庄区总坚持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着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力求取得实效。公开招考了12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专门从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和企业协商代表的培训工作。编印了《罗庄区工资集体协商实用手册》2000本,加强了对企业工会主席的辅导培训,使基层工会掌握了协商的方法、技巧;制定工资集体协议书、要约书等样本,组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企业进行具体指导;组织全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各街道(镇)总工会主席、部分规模企业负责人及工会主席在罗庄街道大纬陶瓷有限公司现场观摩工资集体协商会,制作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题纪录片,通过以点带面,带动辖区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全面开展,使基层工会主席更加直观地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法和步骤;区总机关人员实行分包企业和街道(乡镇)制度,有力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着力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为建立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机制,罗庄区总注重建立和完善系列制度,用科学的制度机制保证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通报制度、工作成效考核制等制度,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环环相扣,落实责任。同时制定出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较好的街道(镇)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申报各类荣誉时,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的企业及负责人,一律取消工会系统评先树优资格。(杜广振 程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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