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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工作指导标准 “五取消”、“五提倡”、“三禁止 ”
发布时间:2017-11-02   点击数:  字号: T | T

罗庄区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工作指导标准

五取消五提倡三禁止 

1、取消吹鼓手、唱大戏,提倡现场播放哀乐;

2、取消三代直系亲属以外披麻戴孝,提倡其他亲友带黑纱或白花;

3、取消纸人、纸马等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提倡向死者敬送花圈或者花篮;

4、取消流水席和本村乡邻坐席,提倡吃大锅菜或者自助用餐;

5、取消花圈回礼,不再回复香烟等物品;

6、提倡不报大丧、不陪情,提倡缩减丧事办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7、禁止鸣炮、过度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

8、禁止占用大棺木进行二次安葬,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民族宗教政策规定的除外);

9、禁止乱埋乱葬,须到公墓(骨灰纪念堂)或镇村认可的集中安放区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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